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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11月10日起,隆昌这里将启用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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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6 17: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设施

设备的公告

为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隆昌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启用1处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式启用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0时00分起,实行24小时不间断自动监测。

二、检测点设置位置

胡家镇新乐村5组,G348线 K1561+500、双向全路段监测。

三、检测及抓拍内容

不停车检测过往货运车辆称重数据,抓拍车牌、车身及行驶行为等图片、视频信息。隆昌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非现场执法设施采集的信息,对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车辆依法处理。

四、超限车辆卸货地点

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按照非现场执法点安装的交通指示牌内容,前往隆昌市汤圆店超限检测站卸货(具体地址:金鹅街 道红光社区11组)。

五、违法处理

地点:隆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隆昌市古湖街道跃进街25号);联系电话:0832—3920741。

车籍所在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前往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申请处理。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

特此公告

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6日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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