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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钱袋子!内江5部门联合发文: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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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0 10: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内江市民政局等5个部门(单位)联合发文:2026年7月1日起,内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上调,全文如下。

内江市民政局等5个部门(单位)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26元/月调整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20元/月调整为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74元/月调整为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06元/月调整为839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1750元/月调整为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1350元/月调整为1515元/月。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据此调整202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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