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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2026年内江城区小学入学!多校发布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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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 09: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江城区2026年秋季

小学新生招生公告正持续发布中

目前多所小学已陆续公布招生简章

最新汇总!内江城区多所小学

2026年秋季新生一年级招生公告出炉

一起来看看最新汇总

↓

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

2026年小一招生公告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十个班

二、招生对象

区域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并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口的儿童。

三、招生范围(黄色部分)



四、户籍要求

(一)片区内有户有房的招生对象(学生与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房屋产权是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

(二)片区内有户无房的招生对象(其他情况迁入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

五、长幼随学

即同一家庭子女中的“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就近入读一年级。申请“长幼随学”须符合我校今年招生政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读子女(即招生对象的兄或者姐),须我校1-5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申请子女(即本次招生对象)与在读子女,须能满足同时在校就读

3、申请通过后。申请子女不得再参与其他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环节

注意:有房有户的属于正读,不用申请。

六、登记安排

(一)桐梓坝小学校片区内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口的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申请人登记。

1、登记时间

2026 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

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新校区)

3、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有户有房:

1、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3页(户主、监护人、学生)。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页(购房合同第一页(姓名)、第二页(楼盘)、第三页(鲜章))。

有户无房:

1、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3页(户主、监护人、学生)。

拆迁户:

1、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3页(户主、监护人、学生)。

3、统征办拆迁证明。

长幼随学

1、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的全部户口簿)。

3、房产证或者居住证的复印件。

4、长幼两名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可佐证其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

(二)桐梓坝小学校片区内有房无户的登记时间及安排

根据东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6年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到汉安小学校就读。

1、登记时间:

2026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

汉安小学

3、提交资料

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和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收取复印件(注:1、学生页2、户口本第一页 3、父母信息页)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证原件或房管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收取复印件 (购房合同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购房合同的封面。2、合同当事人信息页,3、商品房基本状况含房屋坐落位置信息页。4、购房人签名并盖有房管局蓝色印章的信息页)。

七、入学资格审查

2026年7月7-8日由区教育局、区公安局、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等相关信息。

八、领录取通知书

1、凡被录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须持新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

2、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为7月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3、特别说明:新生一年级上学地点在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老校区(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226号原师院旁边)

九、温馨提示

1、登记不分先后顺序,不带学生到校,家长提前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然后排队完成相关手续。

2、请家长熟知学校的时间安排,弄清现场审核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超过规定时间学校一律不再受理,请予理解支持。

3、凡被录取学生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发布录取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必须出示入学通知书方能报名注册,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到校登记人员(一名学生限一名监护人到场审核登记)

5、招生咨询电话:0832-2199302

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

2026年6月30日

内江市第一小学校

202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招生公告

依据《义务教育法》《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依法保障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100%入学。

二、招生对象

第一批次:片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片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户籍属我校招生片区或片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拆迁安置户,且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工作。在学位供给允许的前提下,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即同一家庭子女中的“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就近入读一年级。申请“长幼随学”须符合我校招生政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读子女(即招生对象的兄或姐),须为我校小学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且已取得学校正式学籍。②申请子女(即本次招生对象)与在读子女,需能满足同时在校就读。

申请“长幼随学”所需材料:涉及所有成员的户口簿、长幼两名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其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

户籍不在我校招生片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房无户”)。

“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

1.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如下三项材料之一即可: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三、招生范围

南屏街388号(甜城国际社区A区)、南屏街333号(甜城国际社区B区)、金盾街66号(甜城国际社区C区);新光北路456号(碧桂园一期)、金盾路188号(碧桂园二期);南屏街455号(君悦府);石羊大道北段222号(新华维港城一期)、石羊大道北段2888号(新华维港城二期)、石羊大道中段2999号(新华维港城三期);塔山北路188号(吾悦华府一期)、江宁街西段288号(吾悦华府二期、吾悦华府三期);石羊大道中段2388号(江南里);石羊大道中段1906号(江山墅);三元路366号(御锦湾);新光北路1027号;新华国金中心(公寓);半岛.甜都花园;半岛.梧樾花园

四、报名时间、对象及地点

第一批次:片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片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第二批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

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内江一小善学楼(黄楼教学楼)1-2楼。

五、报名所需资料

凡符合我校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需准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适龄儿童页)到学校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7月8号上午8:30—12:00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家长遵守报名秩序,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凡伪造假证、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2.每名符合主城区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若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一律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进入校园,请家长服从学校安排,有序登记报名,在校园内不吸烟、不喧哗、不乱扔杂物,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咨询等。

4.本招生公告适用于202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832-2024270

内江市第八小学校

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内市区教体发〔202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内江八小招生范围内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2.户籍不在市中区主城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房无户),有房无户不纳入主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根据我校学位情况分批次招收。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相关材料。

3.内江八小和内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在市中区主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3〕2 号)执行。

4.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工作。在学位供给允许的前提下,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即同一家庭子女中的“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就近入读一年级。申请“长幼随学”须符合我区招生政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读子女(即招生对象的兄或姐),须为我区城区小学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且已取得该校正式学籍。②申请子女(即本次招生对象)与在读子女,需能满足同时在校就读。③申请通过后,申请子女不得再参与其他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环节。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35人

四、招生安排

凡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5日—7月8日到学校登记。

五、登记地点:教学楼一楼

六、报名所需材料

1.本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的: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薄到学校进行登记。

须提交的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户口薄首页)、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页、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页。

2.本校招生范围内有房无户的: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薄,持父或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购置房屋产权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登记。

须提交的复印件:(1)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户口薄首页)、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页、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页;(2)父或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置房屋的产权有效证明的相关页面。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薄,持父或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暂住证、租房合同、务工合同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登记。

须提交的复印件:(1)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户口薄首页)、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页、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页;(2)父或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暂住证、租房合同、务工合同的效证明的相关页面。

4.申请“长幼随学”所需材料:涉及所有成员的户口簿、长幼两名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其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划片招生范围

以下划片招生范围是按照公安局实行“一标三实”之前的地址确定。

环城路(单号407—631号,双号362—620号);环一巷1—4幢,环二巷1—8幢,环三巷1—19幢;康盛路(单号1—17号,双号2—18号);和平街(单号167—223号,双号154—210号);倦子路(单号73—273号,双号10—250号);交通路(单号279—607号,双号274—594号);新建村(12幢,17—25幢);腾飞路;龙腾街;南山佳苑;江宁街;江华街999号(长富名苑);甘泉寺廉租房;龙蟠路366号(上上东方);原交通乡新光村7-10组、临江村2、3、4、5、10组。

八、温馨提示

1.家长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不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取消本校就读资格;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伪造假证、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2.网上填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需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生系统”)填报招生信息,凡未通过“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于无效招生。请各位家长报名登记时务必预留有效电话,学校后期将通知家长到校进行“省招生系统”填报工作。

学校招生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981411213

学校办公室电话:0832—2103356 0832—2103069

内江市第八小学校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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