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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四川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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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6 09: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调整后的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为:

第一档电量:0—260度

第二档电量:261—460度

第三档电量:460度以上

其他月份(1—6月、10—12月)维持不变:

第一档电量:0—180度

第二档电量:181—280度

第三档电量:280度以上

阶梯电价标准维持不变:

第一档电价:0.5224元/度

第二档电价:0.6224元/度

第三档电价:0.8224元/度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简称《通知》)

具体有什么变化?

对居民用电将带来什么影响?

记者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回应社会关切

↓↓↓

记者:调整后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主要有哪些变化?

省发展改革委:一是调整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将夏季第一档电量由原180度提高到260度,第二档电量由原181—280度提高到261—460度,第三档电量为460度以上。其他月份分档电量维持不变。二是推动全省居民用电同价。各电网企业供区内现行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水平或分档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或水平执行。

记者:调整后对居民用电会带来什么影响?

省发展改革委:调整后,在夏季(7—9月)期间月用电量超过180度的居民用户,电费将有所降低。特别是夏季空调等降温用电需求较大的家庭,受益将更为明显。

记者:此次调整是否需要居民申请办理?

省发展改革委:无需申请。由电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对“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统一执行。

记者:是否可与“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叠加?

省发展改革委:可以叠加。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同步调整。

记者:分档电量调整后,阶梯电价标准是否有变化?

省发展改革委:阶梯电价标准维持不变,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电价仍分别为0.5224元/度、0.6224元/度、0.8224元/度。

记者:此次调整执行范围是什么?

省发展改革委:执行范围为省内“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全省现有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水平的,或全省现有居民阶梯分档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或水平执行。为促进居民节约用电,我省正在研究制定抑制超高消费的居民电价政策并适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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