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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内江| “百吨王”司机屡教不改 ,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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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0 17: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限运输被称为“公路杀手”,不仅严重损毁公路基础设施,更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0日,记者从威远县公安局获悉,货车司机刘某因无视法律法规、多次严重超限运输,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经查,刘某长期驾驶一辆核定车货总质量31吨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从事货运作业。2024年5月16日,刘某驾驶该车装载石粉,行驶至连界镇高速路口附近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现场称重显示,车货总重高达103.3吨,远超核定重量,属于严重超限。执法人员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然而,刘某并未听劝。2025年7月9日,他再次驾驶同一货车装载石片,行驶至威远县严陵镇凤凰大道路段时被再次查获。此次称重结果更令人震惊——总重达到112.05吨。根据相关规定,货运车辆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即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刘某两次驾驶超百吨货车上路,已存在引发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警方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的违法记录可谓“屡查屡犯”:2024年7月,因超限运输擅自行驶公路被罚款3万元;2024年9月至10月,短短一个多月内先后3次因载货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被行政处罚;2025年12月,刘某再次因超限被处罚。多次被罚款、被责令整改、被警示教育,刘某却依然屡教不改,主观违法性极强。

为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威远县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此案,并由公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2026年4月16日,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3个月。这一判例为广大货运从业者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警方提醒:超限超载是名副其实的“公路杀手”,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加剧道路桥梁损耗,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广大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驾驶人务必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装载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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