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客户端|官方微信微信搜索:大千社区|广告联系
全站首页社区论坛甜城车友NEW房产装修招聘求职HOT美食天地游山玩水摄影相亲交友便民信息APP客户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5706|回复: 0

11月1日起施行!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出新规

 火... [复制链接]

9

主题

7

回帖

4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41
发表于 2026-9-21 14: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逐步缩小区域间差距

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

近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保障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一起来看主要内容

👇

(一)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在做好基金测算、完善监管机制的前提下,确需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市(州)要合理设置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原则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在零售药店开展。各市(州)结合实际确定实施范围。

(二)统一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待遇标准。

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等,全省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不设起付线,旨在降低参保群众基层就医门槛,引导参保群众门诊疾病优先在基层治疗;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设置为60%,更好保障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

(三)规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

开展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市(州),待遇标准按照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不低于1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不高于40%设置,保障参保群众多样化就医选择。具体标准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四)鼓励各地稳步提高年度支付限额。

支持各市(州)按照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要求,结合基金支撑能力、医疗资源情况等逐步缩小区域间待遇差距,均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年度支付限额,最高可达到每人每年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千社区

GMT+8, 2026-11-8 04:51 , Processed in 0.03090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 2026 大千社区 dqsq.net 本站内容来自网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Powered by Discuz! X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