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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说法丨市中区法院回望“十四五”典型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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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 17: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四五”法治回望】“十四五”是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主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赋能知识产权审判,有效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比对难、认定难等审判痛点,全方位提升辖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为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某甲公司通过著作权转让,合法取得两幅摄影作品完整著作权。经查,某乙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擅自使用上述两幅摄影作品,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某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4000元。庭审中,被告以“使用精修图非原图”“著作权登记时间晚于发布时间”为由抗辩,否认侵权事实。

【裁判要点】本案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版权AI智审”系统开展数字化审理,通过“以图搜图”全网溯源、智能比对,生成专业相似度报告,证实被告使用图片与原告原创作品高度吻合,相似度最高达97%。法院依法认定:作品著作权自创作完成时自动取得,登记仅为公示手段,不影响权利归属;精修属于合理加工,不改变原创著作权主体。被告未经授权商用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结合侵权情节、传播范围、维权成本等因素,酌情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0元。

【普法解读】网络图文、摄影作品、短视频等原创内容,自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商用、篡改。自媒体运营、新媒体宣传中,切勿随意使用网络图片素材,避免无意识侵权。同时,公众需纠正认知误区,著作权登记并非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原创作者可凭借拍摄时间戳、首发记录、创作底稿等证据佐证权利归属,依法维权。

【“十四五”践行意义】该案是“十四五”智慧司法、数字赋能审判的典型案例。法院以AI技术破解传统审判难点,大幅降低当事人取证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精准保护原创知识产权、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以数字化司法守护创新活力、净化网络生态,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法治化发展提供优质司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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