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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内江| 为“提神”吸丁烷?隆昌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食丁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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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1 15: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常生活中,丁烷常作为打火机、便携燃气罐的常用燃料,属于常见危险化学品,仅可用于合规生产生活用途。然而,部分群众被网络不实言论误导,妄图通过吸食丁烷气体提神取乐、寻求刺激,触碰法律与健康的双重红线。

8月21日,记者从隆昌市公安局获悉,日前,隆昌市公安局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吸食丁烷案件,抓获3名违法嫌疑人。



经警方调查,3名违法嫌疑人此前在网络社交时,被陌生网友刻意诱导、蛊惑,轻信了“吸食丁烷口感新奇、能提神解压、带来愉悦感”的虚假说辞。为追求另类精神刺激、排解负面情绪,几人铤而走险,违规吸食丁烷气体,触碰法律底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丁烷属于易燃易爆、具有危害性的危险化学品,绝非所谓的‘提神好物’。”据办案民警介绍,长期或过量吸食丁烷气体,会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且不可逆的损伤。人体吸入后,会迅速出现头晕呕吐、视力模糊、肢体麻木、亢奋、幻觉等不适症状,严重时可引发呼吸衰竭、心搏骤停,危及生命安全。同时,丁烷气体遇明火极易爆燃,吸食、储存过程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办案民警介绍,非法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携带、处置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若滥用丁烷引发爆燃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还将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隆昌市公安局将在持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化学品违法、网络诱导违法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大安全普法宣传力度,揭露新型隐蔽违法骗局,普及此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认清危险化学品滥用风险,自觉远离各类违法有害行为,全力筑牢社会治安安全防线,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清朗有序、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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