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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犯禁烟规定,企业辞退员工并获法院支持!川渝联合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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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0 1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三次联合发布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事)例,其中一起典型职场案例,以温和提醒的方式,引导广大劳动者重视禁烟规定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维护自身职业权益。

徐某是一家危险化学物品制造企业的安保人员,这家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在非吸烟点吸烟。为让人人都了解制度、遵守制度,公司组织徐某等员工对“奖惩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但徐某并没有遵守制度规定,在工作期间多次在非吸烟点吸烟,因此受到该公司的处罚。2024年7月,该公司再次发布通知,重申因企业产品特性,禁止员工在非吸烟点吸烟。但在2024年11月,徐某再次违规在非吸烟点吸烟。公司认为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徐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此后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人民法院驳回了徐某的诉求,支持企业的决定。

徐某为何因为抽烟就丢了工作呢?法院给出驳回诉求的原因是:徐某所在公司是危险化学物品制造企业,其消防安全要求明显高于一般企业,公司禁止员工在非吸烟点吸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徐某作为安保人员,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和消防安全防范。

但徐某在接受了相关培训,以及多次违反规定被处罚后,仍然我行我素,无视公司规定。并且在公司发布重申禁止在非吸烟点吸烟的通知后,再次在非吸烟点吸烟,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有权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无须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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