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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子计价秤!内江发布合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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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7: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销售使用电子计价秤的合规提醒,该提醒涉及新规适用范围、核心变化等方面的内容,详情如下: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销售使用电子计价秤

的合规提醒

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广大消费者: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强化电子计价秤防作弊监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合规销售、使用电子计价秤提醒如下:

新规适用范围

新的计量技术规范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公斤、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和检定,涵盖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零售用电子计价秤产品。

新规核心变化内容

开壳锁机,授权解锁

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打开,将自动锁机,仅被授权人员可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

唯一身份,全程可溯

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性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制造商提供的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核查不符时,则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统一“三码一封”

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新规对相关经营主体的要求

销售企业

自2027年1月8日起,不得再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的型式评价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销售时应向购秤消费者明示是旧规电子计价秤还是新规电子计价秤,提示如果购买旧秤明年强制检定会有不合格的风险。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包括集贸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旅游消费购物场所及零售商户等称重结算单位。

应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采购并更换2026年1月8日以后生产的电子计价秤的,必须选用符合新颁布的计量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产品,采购及验收要点如下:

1.看标识

检查秤体是否有清晰的“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和“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字样,及制造商名称、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软件标识、检定分度值、制造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

2.查铅封

重点查看秤体侧面螺丝孔、量程调整装置等关键部位,铅封应完好无损、未被破坏。

3.验身份

通过官方渠道或扫描秤体二维码,输入代码核验唯一身份信息如生产码等,是否与CPA证书一致。

4.报检定

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使用前,需登记造册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检定周期为一年,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原型号电子计价秤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必须更换并使用符合新的型式评价大纲技术要求的电子计价秤,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自本合规提醒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按规定及时更换在用电子计价秤,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力度,对违反新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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