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悬赏金额为实际执行金额的5%,详情如下: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曾从江
身份证号:511028XXXXXXXX2313
住所地: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封大兵与被执行人曾从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6)川1002执1807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曾从江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履行完毕。
悬赏金额: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自愿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给予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找到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给予奖励。
以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举报人参与悬赏。
悬赏期限:2026年9月21日0时起至2027年9月20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
0832—8800110 (执行110)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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