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中医医院原副院长许崇志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江市市中区委批准,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市中区中医医院原副院长许崇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许崇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崇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江市市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崇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市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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