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9月4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详情如下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集全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院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阴忠海等10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阴忠海,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21196905******,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十字村1组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6)川1011执恢7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54994.03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2027年7月6日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
联系人
陈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112550,13508055793
被执行人
向本强,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21196912******,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6)川1011执1499号 信用卡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60782.56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
联系人
杨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37,15182101701
被执行人
刘兴凯,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11198312******,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车星村6组09号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6)川1011执1502号 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12797.96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人
杨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37,15182101701
被执行人
黎万芬,女,居民身份号码:511021195904******,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88号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6)川1011执恢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470774.46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
联系人
雷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08,13508055695
被执行人
江俊锋,男,居民身份号码:510122197806******,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7号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4)川1011执恢10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2871888.24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如下:执行到位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部分,按20%给予奖励;100万元至标的额部分,按15%给予奖励
联系人
雷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08,13508055695
被执行人
易高亮,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11198512******,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白花村1组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4)川1011执恢6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86461.85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2027年7月3日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凡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成功找到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使法院得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申请执行人额外奖励悬赏金500元,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
陈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112550、13508055793
被执行人
代军,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21197205******,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29号3幢3单元15号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6)川1011执24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1400000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3000元
联系人
李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08,18683215007
被执行人
陈云贵,男,居民身份号码:511002196905******,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30号
执行案号与案由
(2021)川1011执207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
110000元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比例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凡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成功找到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使法院得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申请执行人额外奖励悬赏金500元,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
李法官
举报电话
0832-2210908,186832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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