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农夫 发表于 2026-9-3 16:12:10

平安内江| 隆昌公安破获一起禁渔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9月3日,记者从隆昌市公安局获悉,日前,隆昌市公安局云顶派出所联合森林警察大队精准出击、循线深挖,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大量渔获物及非法作案工具。

据了解,根据《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隆府规〔2023〕1号)规定,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隆昌市辖区内的沱江、龙市河、隆昌河、渔箭河、三江河、逆水溪、马鞍河、李市河8条干流及其29条支流等全部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此前,隆昌市公安局云顶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常态化河道巡防管控时,发现龙市河牛古桥流域河道内隐蔽布设了大量地笼网,网中已截留不少鱼虾等水生生物,涉嫌非法捕捞犯罪。

为查清案件事实、固定犯罪证据,办案民警围绕线索开展实地摸排、走访核查与分析研判,全面梳理嫌疑人作案轨迹,迅速锁定肖某某,并依法将其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明知龙市河属于天然禁捕水域,仍心存侥幸,为牟取私利铤而走险。自今年7月以来,其多次通过网络购置违禁地笼网,持续在龙市河牛古桥流域布设、捕捞鱼虾,随后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拿到周边菜市场售卖,非法获利1000余元。

行动当日,民警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所得鱼类615条、河虾2000余条、龙虾2.95公斤,当场收缴涉案违禁地笼网35条,完整固定了相关涉案证据。



目前,肖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隆昌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隆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隆昌公安将持续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巡查力度,严厉整治各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主动参与水域生态保护,共同守护辖区河湖生态平衡与水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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