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笑姜婆 发表于 2026-9-1 17:33:25

每周说法丨市中区法院回望“十四五”典型案例(七)



【十四五法治回望】“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足辖区涉农产业发展实际,针对涉农资产季节性强、易损耗、价值波动大的特点,创新柔性执行方式、摒弃机械执法思维,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涉农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以高质量司法赋能乡村振兴、优化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因追偿权纠纷,需向国有独资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本金13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三年间,该合作社柠檬种植基地处于前期投入阶段,经营困难、暂无盈利,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中查明,该基地600余亩柠檬即将进入采收旺季,若采取传统查封、扣押、拍卖模式,极易导致果实滞销、资产贬值、产业受损,造成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双向损失。

【裁判要点】法院突破“一封了之、一拍了之”的传统执行模式,确立“保生产、护资产、兑债权”的善意执行思路,创新构建“活封管控+市场引入+三方协同”涉农执行新机制。一是对果园、果树实施柔性活封,指定专人管护,锁住农产品价值窗口;二是主动对接市场资源,引入专业收购企业,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收购方多方协商;三是促成三方达成市场化处置方案,以公允价格快速完成果实收购变现,高效清偿债权,最大限度保留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

【普法解读】涉农资产不同于普通固定资产,具有极强的季节性、时效性,机械执行容易造成资产浪费、产业受损、农户失利。善意文明执行并非纵容失信、放任违约,而是在坚守司法底线、保障合法债权的前提下,兼顾被执行人生产经营需求、产业发展大局,通过柔性执法、市场化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十四五”践行意义】该案是“十四五”期间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深化执行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法院以司法能动破解涉农执行难题,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方共赢执行路径,既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又保住农业产业、稳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为基层涉农纠纷高效化解、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提供了优秀司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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