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内江| 最高可罚2000元+暂扣驾照,内江开出首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
8月26日,内江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多辆非法改装排气、噪声扰民的违法车辆,并依托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出全市首批机动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当晚,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各直属大队结合辖区近期群众举报、日常巡逻警情以及夜间交通违法高发规律,组织警力在内江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区、商圈夜市等重点路段设置检查卡点,重点对汽车、摩托车“飙车炸街”、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整治现场,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查获多辆非法改装排气、噪音扰民的违法车辆。查验中,一辆黑色轿车因私自改装排气管,车辆启动、加速瞬间便产生刺耳且巨大的声浪,轰鸣声响穿透力极强。
当晚行动中,民警结合前期群众举报线索、视频巡查记录开展寻迹追踪,成功锁定一辆长期在东兴区汉安大道出没的非法改装摩托车。该摩托车同样改装了排气装置,启动后排气声浪轰鸣刺耳,夜间疾驰时噪声尤为突出。最终,民警在内江经开区成功将该违法摩托车查获。
当天的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起,其中“飙车炸街”6起、酒驾醉驾17起、“三超一疲劳”26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起。针对查获的噪声扰民非法改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违法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内江依法开出的首批非法改装车辆噪声扰民罚单。
据了解,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为守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宁静生活环境,内江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结合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文明守法、静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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