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曝光6起近期查处的非法营运、不合规网约车典型案例
内江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常态设点巡查、精准执法,斩断非法营运链条,守护群众出行“平安线”。现曝光6起近期查处的非法营运、不合规网约车典型案例。案例一
内江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常态设点巡查、精准执法,斩断非法营运链条,守护群众出行“平安线”。现曝光6起近期查处的非法营运、不合规网约车典型案例。
查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上午11时许
涉嫌车辆:车牌号川KM***5
查处经过:隆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张某通过滴***平台接单搭载1名乘客,根据调查:该车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到隆昌北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隆昌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暂扣车辆,对张某作出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对滴***平台所属“滴***公司”涉嫌违规派单行为另案调查。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6年7月7日 上午9时许
涉案公司:川KJ***7
查处经过:东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林某通过招揽方式搭载1名乘客,根据调查:双方约定从汉安天地至四季康城,到达目的地后支付5元车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暂扣车辆,对林某作出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查处时间:2026年7月13日 晚上9时许
涉嫌车辆:车牌号川KX***3
查处经过:威远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龙某通过滴***平台接单搭载1名乘客,根据调查:该车从多多优选生活超市至富康花园西北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威远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暂扣车辆,对龙某作出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对滴***平台所属“滴***公司”涉嫌违规派单行为另案调查。
案例四
查处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上午10时许
涉嫌车辆:车牌号川KD3***8
查处经过:资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向某通过招揽方式搭载1名乘客,根据调查:双方约定从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至资中县西城首座,到达目的地后支付25元车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资中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暂扣车辆,对向某作出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查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上午9时许
涉嫌车辆:车牌号川KD2***5
查处经过: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孙某通过曹***行接单搭载1名乘客,根据调查:该车从甜城国际社区C区到维艺纳琴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市中区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暂扣车辆,对孙某作出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对曹***平台所属“杭***公司”涉嫌违规派单行为另案调查。
案例六
查处时间:2026年7月13日
涉案公司:杭***公司
查处经过:2026年4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内江北站东城路查处了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已于2026年4月21日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该案还发现存在曹***平台违规派单行为,经调查核实:曹***平台所属“杭***公司”涉嫌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理结果:2026年7月13日,“杭***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市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分局接受处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杭***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1.安全无保障,事故风险高。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未经正规安全检测,车辆性能、保险等无法保障。司机可能无合法驾驶资质、准驾不符,或存在酒驾、疲劳驾驶、超速等违规行为。
2.维权困难,权益易受损。非法营运车辆无正规运营记录,不提供合法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如宰客、绕路、物品遗失等),乘客难以举证维权。司机身份信息不透明,甚至可能恶意甩客、威胁乘客,乘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面临潜在威胁。
3.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共交通。非法营运车辆逃避税费、违规压价,扰乱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损害合法营运者的权益,也可能导致正规网约车、出租车等行业服务质量下降,间接影响公共交通的整体安全与效率。
【呼吁提醒】
内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呼吁广大市民,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乘坐“黑车”。在出行时,请务必乘坐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合法合规客运车辆,或者选择有“出租”标志灯、装有计价器、持有服务质量监督卡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出租车,以及通过网上预约的合法网约车。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打击“黑车”行动,自觉抵制“黑车”,并主动监督举报“黑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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