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用户以上的平台注意!个人信息保护“新规”正在征求意见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加密、去标识化、访问控制、匿名化等措施保障所处理个人信息安全,可以应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鼓励使用数据标签标识技术、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守住用户信息最小必要“红线”
征求意见稿划定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认定标准,同时明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坚持最小必要原则。盘和林表示,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认定,兼顾用户规模与社会影响,除处理个人信息超过1000万人这一数量门槛,还会考量业务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的重要程度,例如日常使用的社交、支付、电商、短视频平台,以及大型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大多在此列,与公众生活关联紧密。
在落实最小必要原则层面,盘和林认为,需抓牢几个关键环节。首先,要建立功能与数据对应清单,每项功能匹配所需信息。比如,外卖平台可收集送餐地址,但无权索要通讯录权限。其次,要严控内部数据访问权限与调用频率,相关操作记录留存备查;还要对嵌入的第三方开发工具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其信息收集范围与用途,堵住违规收集的漏洞。
贡献治理智慧协调跨境规则
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产品、服务创新,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盘和林表示,技术层面可聚焦三大方向:
一是推广“联邦学习”等隐私增强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二是打造AI驱动的自动化合规工具,将隐私保护嵌入产品开发全流程,提升合规审计效率;
三是布局专用硬件芯片,推动隐私计算向终端设备延伸。
在全球数据治理中,盘和林建议,应推动国内合规标准与国际体系对接,在AI隐私保护等交叉领域输出中国技术方案,同时依托国内海量数字应用场景,将超大规模个人信息治理经验转化为国际标准参考,助力跨境规则协调。
五项权益保障可期
征求意见稿释放积极信号
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若后续正式落地施行,普通用户使用各类大型网络服务时,个人信息权益保障有望进一步强化。盘和林预期:
个人信息收集规则将以清晰清单逐项列明,不再晦涩难懂;
个性化推荐可一键关闭,个人信息转移渠道更顺畅;
删除个人信息、撤回授权的入口更便捷,删除申请明确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投诉举报渠道也将规范设置,用户维权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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