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子贺爷 发表于 2026-7-16 16:42:05

有线索请举报!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大家若有线索,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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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一:夏冬

身份证号:511011XXXXXXXX8012

家庭住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车星村8组44号

案件信息:内江市市中区仁鑫建筑管件租赁服务部申请王静全、夏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6)川1002执恢60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夏冬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履行完毕。

悬赏金额: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自愿对举报人按实现债权金额的10%(含税费)给予奖励。

以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举报人参与悬赏。

悬赏期限:2026年7月16日0时起至2027年7月15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

0832—8800110 (执行110)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被执行人二:王静全

身份证号:511021XXXXXXXX0736

家庭住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桥板凼村2组50号

案件信息:内江市市中区仁鑫建筑管件租赁服务部申请王静全、夏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6)川1002执恢60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静全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履行完毕。

悬赏金额: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自愿对举报人按实现债权金额的10%(含税费)给予奖励。

以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举报人参与悬赏。

悬赏期限:2026年7月16日0时起至2027年7月15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

0832—8800110 (执行110)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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