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例典型!威远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威远县医疗保障局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自觉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7430.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127430.88元;
4.处1.5倍的罚款191146.32元;
5.分别给予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黄**、夏*、吴**、刘**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7430.88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91146.32元正在追缴中。
二、威远县新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8469.6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威远县新店镇卫生院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218469.67元;
4.处1.5倍的罚款327704.51元;
5.分别给予威远县新店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李*、李*、李**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8469.67元已全部追回,罚款327704.51元正在追缴中。
三、威远唐英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85.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威远唐英诊所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4985.56元;
4.处1.5倍的罚款7478.34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85.56元已全部追回,罚款7478.34元已全部缴纳。
四、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江威远连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40.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江威远连界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2840.52元;
4.处1.5倍的罚款4260.78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40.52元已全部追回,罚款4260.78元已全部缴纳。
五、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威远广场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3.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威远广场街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833.21元;
4.处1.5倍的罚款1249.82元;
5.给予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威远广场街店相关负责人曾**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3.21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249.82元已全部缴纳。
六、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江威远大南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16.0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四川梓橦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江威远大南街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4816.01元;
4.处1.5倍的罚款7224.02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816.01元已全部追回,罚款7224.02元已全部缴纳。
七、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七十六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37.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七十六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2537.09元;
4.处1.5倍的罚款3805.64元;
5.给予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七十六店相关负责人马**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37.09元已全部追回,罚款3805.64元已全部缴纳。
八、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十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11.9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十二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10711.97元;
4.处1.5倍的罚款16067.96元;
5.给予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十二店相关负责人马**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711.97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6067.96元已全部缴纳。
九、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四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8.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内江市老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四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1048.18元;
4.处1.5倍的罚款1572.27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48.18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572.27元已全部缴纳。
十、威远合纵药易购鑫中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728.7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威远合纵药易购鑫中康大药房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28728.78元;
4.处1.5倍的罚款43093.17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728.78元已全部追回,罚款43093.17元已全部缴纳。
十一、四川省内江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威远八十六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移送线索,结合威远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发现该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024.6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约谈四川省内江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威远八十六店负责人;
2.立即整改;
3.收回违规金14024.64元;
4.处1.5倍的罚款21036.96元;
5.给予四川省内江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威远八十六店相关负责人陈*医保支付资格记5分。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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