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企业应该设立文物保护基金
资中企业应捐资设立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重龙山人提出《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管理办法》(建议稿)
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管理办法
(建议稿)
第一条
资金来源
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由各企业共同捐助。
管理
资金由志愿者组织自治管理。建立明晰账目。
使用
设立出纳、会计。
第二条
资金预算
根据考察项目立项
内容包括
志愿者队伍建立 ¥10000
培训 ¥4000
统一服装、装备 ¥4000
每个月基本补贴 ¥1000/人
项目补贴每次 ¥1000/人
伙食车费通讯
饮水雨伞 ¥1200/次
采访费用 ¥100/人(给当地人)
文物采购 ¥1200/次
摄影 ¥600/人
记录 ¥300/人
拓片(含物品) ¥300/人
资料整理 ¥300/人
编辑 ¥400/人
校对 ¥200/人
刊物发表每次 ¥1000(给刊物)
第三条
收益分配
报告被政府采纳奖励的,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出书稿费,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获奖论文,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转载稿费,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参展参赛,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第四条
内部制度(略)
第五条
激励机制(略)
第六条
惩戒措施(略)
第七条
培训制度(略)
第八条
选举(略)
第九条
议事规则(略)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条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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