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有奖发票答疑(一)
Q1哪些种类发票可以参与抽奖?A
本次有奖发票抽奖仅接受零售、餐饮领域的真实消费,且通过内江市行政区划内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正常经营企业、个体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参与。参与范围包含票面名称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数电发票;发票需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附带二维码、20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标准票面要素,基于真实消费开具,且开票日期为2026年4月1日至9月29日。消费者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及信息。下列发票不得参与本次抽奖:传统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定额发票、纸质冠名发票、纸质机打发票、纸质卷式发票、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Q2在哪里参与活动?怎么上传发票?上传有限制吗?
A
个人消费者下载并实名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有奖发票】或【四川消费券】再点击内江市或【本地精彩】-内江消费券,进入【内江市有奖发票活动】界面。上传规则:每人每天最多上传3张不同发票,同一张发票不可重复上传。
Q3如何确认商家是否为餐饮、零售行业?
A
商家在税务部门登记的主行业为餐饮业或零售业的,其开具的合规数电发票可参与本次抽奖。举例:XX大酒店经营范围同时包含住宿、餐饮,若其在税务部门登记的主行业为住宿业,则该酒店开具的所有发票均无法参与本次抽奖。
Q4发票票面信息如何填写才能参与抽奖活动?
A
发票购买方名称需填写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无需填写;发票价税合计栏金额须为100元(含)以上。举例:若发票购买方为单位、个体工商户,无论金额大小,均不得参与抽奖。
Q5非餐饮、零售行业后续如何参与抽奖?
A
实际主营项目为餐饮、零售,但登记主行业不符的商家,须先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主行业变更登记;市场监管变更完成后,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主行业变更,变更后方可参与抽奖。举例:注册地为东兴区的XX大酒店,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餐饮,但市监及税务登记主行业为住宿业。该酒店若要参与抽奖,需先到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将主行业变更为餐饮业,再到东兴区税务局完成税务行业信息变更。
Q6如何确认发票为真实消费取得、合法开具?
A
可从以下四点确认发票真实合法:(1)查验发票真伪: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发票有效性;(2)核对票面要素:购销双方信息、商品明细、金额、税率、税额等须与实际交易完全一致,严禁变名开票、虚填商品品目,备注栏按规定填写;(3)留存交易凭证:交易双方需留存订单、物流单据、付款凭证、发票等资料,做到“四流合一”(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4)核查纳税人状态:开票商家须为正常经营状态,纳税人状态不得为“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注销”,消费者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查询。举例:消费者在餐饮店实际消费80元,要求商家开具100元以上发票,该行为属于违规开具发票,对应发票无效,无法参与抽奖。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
Q7商家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怎么办?
A
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无故拖延开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举报。税务机关查实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违规商家予以处罚。举例:消费者在内江市XX副食品店消费并索取发票,商家以“未领用发票”“放弃开票可享受价格优惠”等理由拒开发票的,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可立即拨打12366举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将责令商家限期开票,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从严处理。
Q8商家当月开票额度不够怎么办?
A
商家当月发票可用额度不足时,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调增:一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上传合同或真实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升开票额度;二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额度调整业务。举例:内江市XX餐饮店月度发票额度为30万元,6月20日可用额度已用尽。该商户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请调增额度15万元,审核通过后,当月累计开票额度调整为45万元。
Q9正常开具的发票被红冲后怎么办?
A
红冲发票,即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蓝字发票金额、税额的行为。法定红冲情形仅限: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完全红冲的发票直接丧失抽奖资格;已参与抽奖并中奖的,将取消兑奖资格、依法追回奖金。举例:真实交易完成后,消费者无正当理由要求商家红冲发票的,商家有权拒绝。若消费者发现所持发票被异常红冲,可先向商家核实原因、留存交易凭证,再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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