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绿大妈 发表于 2026-10-14 16:59:35

东兴区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曝光2起典型案例

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线上外卖经营秩序,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餐饮经营违法行为,现曝光2起典型案例,警示辖区餐饮经营者。
案例一:内江市东兴区十亩稻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腐败变质食品案
2026年3月17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内江市东兴区十亩稻香餐饮店开展监督检查,在店铺操作间冷藏柜内发现部分已经腐败变质的二荆条青椒。经查,该店采购青椒作为配菜使用后,剩余1.26斤。因用量不大,日常清理不到位,导致部分青椒(二荆条)变质腐烂。
当事人使用腐败变质原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300元,并没收腐败变质青椒。
案例二:内江市东兴区蒋昆餐饮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6年1月19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内江市东兴区蒋昆餐饮店的自制“糖包子”开展监督抽样。2026年2月10日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糖包子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食品。经查,该批次制作糖包子的原料已全部使用完毕。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没款合计645元上缴国库。
网络餐饮直接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使用变质食材、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会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紧盯入网餐饮单位原料储存、食品加工、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同时提醒广大外卖经营者:要定期清查食材库存,开封原料标注开封日期,对生鲜水果、易腐食材每日检查感官状态,及时处置临期原料,杜绝“隐形过期”;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坚持食材信息真实,不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严守食品安全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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