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入学!内江经开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学生及家长内江经开区2026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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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经开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采用“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户籍优先、统筹安排”的办法依法实施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
(一)招生类别
1.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2.优抚生。符合入学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实施“长幼随学”政策,多子女家庭可申请“长幼随学”(适龄儿童少年需符合当年招生政策,且其哥哥/姐姐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3.学籍生。具有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及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有房无户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5.随迁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
(二)小学招生对象
招收划片区域内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条件的户籍生、优抚生、有房无户生和随迁生,适龄儿童未注册过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三)初中招生对象
招收划片区域内的户籍生、优抚生、学籍生、有房无户生和随迁生。
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所有小一、初一新生均需通过“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需拍照上传进行系统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在报名结束前修改提交或撤回重新提交。
家长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选择对应学段的报名入口→进行账号注册→选择报名区域(内江市经开区)→填写学生信息→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内江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线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录取办法
1.小学:按照户籍生、优抚生、有房无户生、随迁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2.初中:按照户籍生、优抚生、学籍生、有房无户生、随迁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经开区范围内的户籍生、学籍生(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及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且参加了主城区小升初划片招生或摇号招生的,按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办理,不再作为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的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三)线上报名时间
1.初中招生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29日
审核时间:2026年6月26日-6月30日
录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7月2日
2.小学招生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
审核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5日
录取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8日
特别提示: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可于报名时间内,持报名所需资料到就读学校(幼儿园)或招生学校,由学校协助线上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家长将不能再次提交申请。网上提交了入学学位申请的家长,请务必再次进入系统,关注审核、录取结果和学生报到及入学事宜。符合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名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2.优抚生:符合入学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到相应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符合条件申请“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优抚生批次进行申报与录取,申请学位时,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哥哥/姐姐的出生证明,以及哥哥/姐姐在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信息卡。
3.学籍生: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及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信息。
4.有房无户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域内的住房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
5.随迁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特别提醒:除学籍生外,其余四类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户口簿的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条件中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商业用途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招生计划
注:内江市第十初级中学自2026年起不再招生。
重要说明
(一)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采取分批次录取和“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如“电脑摇号”仍未被录取的由经开区社事中心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全省招生系统”已与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权威部门完成数据对接,申请人网上录入的信息必须与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一致,提交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区社事中心同时会组织线下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无效。
(三)法定监护人所留电话将用于审核询问和录取时学校通知,请确保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导致的后果由法定监护人自负。
(四)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因申请多校扰乱招生秩序的,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未按时进行网上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8月24日-25日按招生要求到经开区社事中心教体组进行线下审核登记,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内江市第五小学校:0832-2085659
内江市第二初级中学校:0832-2083303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0832-2207058
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0832-6203381
经开区社事中心:0832-2070296、2032202
附件:内江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线上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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