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赴武汉 市中区法院执结36万元欠薪案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三次千里奔赴武汉开展异地执行,成功将36万余元拖欠工资全额发放至12名企业职工手中,高效办结一起涉民生欠薪执行案件。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系四川某企业,长期拖欠12名职工劳动报酬。经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企业向12名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共计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拒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多名劳动者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信息,却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关键线索:被执行人在武汉某合作企业存有未结算的到期应收账款。
为尽快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武汉开展首次异地执行。抵达后,干警当即前往涉案第三人企业核实债权信息,确认被执行人确有未结算应收款项后,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成功扣划到期案款8万余元。因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企业尚未完成全部结算流程,剩余28万余元款项暂不具备扣划条件。执行干警现场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开展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完善结算手续、配合履行付款义务,王某当场作出配合执行承诺。
返回内江后,执行干警持续紧盯案件进度,两个月内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王某办结结算事宜,但王某始终以各类理由推诿拖延,消极规避执行,导致剩余欠薪款项迟迟无法到位。为破除执行阻碍、保障职工薪资兑付,该院执行干警再度奔赴武汉。
第二次赴汉执行中,干警依法固定了王某怠于行使债权、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完整证据,再次对其开展法治教育,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和法律警示,王某依旧敷衍搪塞、消极对抗,案件执行再度受阻。
鉴于被执行人长期漠视司法权威、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该院精准研判案情,升级执行举措,组建由执行干警、司法警察构成的专项执行队伍,第三次奔赴武汉,提前做好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准备。
在涉案企业会议室,执行干警当场出示王某多次消极拖延、拒不配合执行的全部证据,对其开展严肃警示教育,清晰阐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定配合执行义务,明确告知若持续拒不履行、怠于处置到期债权,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在刚性司法威慑和清晰的法律后果警示下,王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当场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干警全程监督下,王某快速办结全部结算手续,法院依法足额扣划剩余28万余元案款至执行案款专户。至此,该案36万余元拖欠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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