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黄老板 发表于 2026-5-11 09:34:31

威远发布悬赏公告!有线索速举报!

威远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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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2026)川1024执1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勇与被执行人四川缔铂酒业有限公司、王国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1024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306245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国友,男,1963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威远县镇西镇红林村8组99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4196301074791。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6日止。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32-8023812 徐法官

威远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6日



执行悬赏公告

(2026)川1024执9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殷信春与被执行人杨华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1024民初22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17638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华,男,1990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威远县龙会镇新花村4组48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41990082531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时止,若案件依法执行完毕,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举报人首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因此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本院将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32-8023812 徐法官

威远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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