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内江| 无证+再次酒驾,男子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
男子曾因醉驾受处罚,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酒后驾车。近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布一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驾驶人李某(化名)因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双重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日前,驾驶人李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东兴区椑中路段时,被正在路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然而,在随后的身份与违法记录核查中,民警发现李某无机动车驾驶证,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此次酒驾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暂扣驾驶证及罚款,而再次饮酒后驾驶的,将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针对李某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严重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内江公安交警提醒,酒驾、无证驾驶均属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酒精会严重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力与反应速度,而无证驾驶则意味着驾驶人缺乏基本的驾驶技能与安全知识。希望广大驾驶人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