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26年3月11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2026年4月29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于2026年6月8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一)查看《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请登录网站:https://www.njrenda.gov.cn/news/show?id=3201;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49号内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64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njsrdfgw@163.com;
(四)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832-2026524。
联系电话:0832-2026524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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