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包饺子 发表于 2026-4-10 16:36:53

奖励5%!隆昌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4月9日

隆昌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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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6)川1083执恢275号

隆昌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李其明

身份证号:51102819740910****

户籍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山川镇蔡家村9组4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1000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0元、保全费1920元。

执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自悬赏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举报人。

举报电话:0832-393390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隆昌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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